2021新式 环境行政执法标志服装 环保局服装 量身 定制 全新工艺 环境制服 报价 等 春秋装 春执勤 澳毛 定制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财政部、司法部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配发范围、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在预算定额标准以内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扩大着装范围,不得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不得提高配发标准。 各地应当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 第五条 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六条 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采购,原则上由省级及以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专业 供应 新式环境行政执法标志服装 环保局服装 量身 定制 澳毛 混纺 等 配发种类 第九条 帽类,具体包括: (一)大檐帽(女士为卷檐帽); (二)大檐凉帽(女士为卷檐凉帽); (三)防寒帽(布面栽绒、皮面直毛皮)。 第十条 服装类,具体包括: (一)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 (二)执勤服(春秋、冬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三)夏装制式衬衣(长袖、短袖); (四)单裤、裙子; (五)防寒服(短款、长款)。 第十一条 鞋类,具体包括: (一)单皮鞋; (二)皮凉鞋; (三)棉皮鞋、毛皮靴。 第十二条 标志类,具体包括: (一)帽徽(大帽徽、小帽徽); (二)臂章; (三)肩章(硬肩章、软肩章、套式肩章); (四)胸徽(硬胸徽、软胸徽); (五)胸号(硬胸号、软胸号); (六)领带; (七)腰带。 帽类 (一)大檐帽、大檐凉帽(女士为卷檐帽、卷檐凉帽)。 首次男士发大檐帽1顶、大檐凉帽1顶,女士发卷檐帽1顶、卷檐凉帽1顶,热区、亚热区、南温区使用年限4年,北温区、寒区、高寒区使用年限5年,期满换发大檐帽(卷檐帽)1顶、大檐凉帽(卷檐凉帽)1顶。 (二)防寒帽。 南北温区首次发布面栽绒防寒帽1顶,使用年限6年,期满换发1顶。 寒区、高寒区首次发皮面直毛皮防寒帽1顶,使用年限5年,期满换发1顶。 第十五条 服装类 (一)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 首次发常服1套(含衬衣2件),使用年限4年,期满换发1套。 (二)执勤服(春秋、冬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热区、亚热区、南北温区首次发春秋执勤服2套、冬执勤服1套,寒区、高寒区首次发春秋执勤服1套、冬执勤服2套,使用年限4年,期满换发春秋执勤服1套、冬执勤服1套。 (三)夏装制式衬衣(长袖、短袖)。 新式环境行政执法标志服装 |